《人民警察法》是我国警察法体系的基本法——关于《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的几点认识
我国《人民警察法》应当成为我国警察法体系中,统一规范各种体制警察组织的职权、综合适用的基本法.它规定着我国警察权的基本类型,包括第一层次的公共安全管理权与警察刑事执行权,第二层次的治安管理权、道路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等公共安全管理权和刑事调查、刑事侦查、刑罚执行等刑事执法权,规范各种警察行为、措施、方法等职权表现形式;警察组织是警察权的基础,只有规范了警察组织才能设定警察权;警察权与警察职能通过警务活动来实现;《人民警察法》贯穿着履行警察职能、执行警察职务的核心内容.
基本法、警察法体系、警察权类型、警察组织、警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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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17-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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