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主义立法与刑法教义学反思——对“刑法修正案”的逻辑分析与法理展开
从1997年刑法典颁布以来,共出台了9个刑法修正案.尽管其中有削减死刑条文、降低刑罚幅度的立法,但总体来看,还是体现了浓厚的惩罚主义色彩.从犯罪论上看,表现为犯罪预备实行化、抽象危险犯增加、法益保护前置及法益抽象化等;从刑罚论上看,表现为资格刑增加、财产性扩张及终身监禁引入等.惩罚主义立法会危及刑法谦抑性、公民权利保障及立法合宪性,并威胁到公民人格尊严.虽然刑法扩张是世界范围内的刑事立法趋向,但对此依然要保持清醒和警惕,需要从不同层面规范刑事司法解释,以推动刑事立法适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惩罚主义、刑事立法、抽象危险、司法克制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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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5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刑法解释的边界研究与实证分析”15SFB50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同时本文受上海政法学院刑法解释协同创新研究团队资助.
2017-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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