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错案的成因及其对司法改革的启示
刑讯逼供获得的收益大于风险是侦查人员刑讯逼供造成刑事错案的主要原因。刑事证明标准不明确以及外在压力的存在是导致法院办错案的直接原因。司法机关的绩效观以及满足公众复仇心理的善良动机在司法实践中发生异化,是刑事错案发生的本质原因。应当围绕错案发生的原因推动刑事司法改革。
错案、刑讯逼供、“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21
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1-95
错案、刑讯逼供、“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21
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1-9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