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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同居义务——空床费事件引发的思考

引用
”空床费”一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引发了学界对夫妻同居义务的探讨.同居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应有之意,婚姻本身就是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法律只需要对诸如重婚、家庭暴力、遗弃等侵犯他人权益、危害社会的行为加以严惩,法律应止步于卧室之外,对于同居义务,法律不宜做硬性的规定,完全属于夫妻意思自治的空间范畴.

空床费、同居义务、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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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52(民法)

2010-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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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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