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夫妻同居义务——空床费事件引发的思考
”空床费”一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引发了学界对夫妻同居义务的探讨.同居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应有之意,婚姻本身就是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法律只需要对诸如重婚、家庭暴力、遗弃等侵犯他人权益、危害社会的行为加以严惩,法律应止步于卧室之外,对于同居义务,法律不宜做硬性的规定,完全属于夫妻意思自治的空间范畴.
空床费、同居义务、意思自治
18
DF552(民法)
2010-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3-75
空床费、同居义务、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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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52(民法)
2010-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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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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