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共同强奸和强制猥亵妇女抗诉案--兼谈共同实行犯的中止形态及罪数问题
@@ 一、案情简介抗诉机关: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某,男,20岁;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施某某,男,21岁.2000年5月16日下午,冯某(在逃)纠集张某、施某某及A某(在逃)等人,以被害人C某(女,19岁)欠钱为借口,强行将C某带至本市一家宾馆的客房.冯某、张某、施某某等人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C某脱光衣服站在床上,并令其当众小便和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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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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