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970.2005.05.007
浅淡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2月15日下发了<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涉外民商事案件统一归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和有一定审判力量的基层法院集中管辖.从近两年的审判实践来看,涉外民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后总的运行情况是好的,但也表现出一些问题.而且学术界对该<规定>褒贬不一,对其合法性,即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问题也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将对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集中管辖、涉外案件、合法性、集中管辖的适用范围
D922.29(中国法律)
2009-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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