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19.04.007
APP虚拟财产犯罪新解 ——以占有为解释视角
新型APP如微信、微博、网络直播软件等具有特殊的使用属性,使其越来越融入并接近人类的现实生活,对虚拟财产犯罪的定性也提出挑战.占有是财产犯罪的基础性评价标准,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的重要因素.而伴随占有制度从事实占有向观念占有的规范化演进,虚拟财产占有与实体物占有逐渐趋同,为在传统财产犯罪罪名的框架下,解决APP虚拟财产犯罪的具体问题提供了解释路径.
虚拟财产APP、VR技术、占有观念化、传统财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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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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