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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622.2001.05.012

论取消民事审判中法院调查取证权的必要性

引用
<民事诉讼法>赋予法院广泛的调查取证权,这种做法破坏了民事诉讼中法院和当事人的合理角色定位,它超越了宪法赋予法院的审判职权的合理内涵和外延.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使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角色分工合理化,使法官真正处于居中裁判者地位,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高效.因此,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职权必须予以取消.

民事诉讼、法院、调查取证权

D92;DF8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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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1008-4622

31-2005/D

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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