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1968.2016.03.059

论遗产税课税对象的明确化

引用
随着我国社会贫富差距的日渐扩大,以财富重新分配并促进社会平等为目的的遗产税日渐成为学界的关注焦点。在我国《继承法》等私法制度有关遗产概念与范围的界定均存在问题时,一些学者依旧将其中的相应概念与制度照搬到遗产税中,由此导致遗产税课税对象的不明确化。本文拟从遗产的相关内涵与具体列举两方面对遗产税的课税对象进行明确化,以期对于未来的遗产税立法有所裨益。

遗产税、课税对象、遗产、《继承法》

F275(企业经济)

2016-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7-9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北企业

1008-1968

13-1230/F

2016,(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