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912.2006.03.024
关于律师在场权的思考
律师在场权本质上是公民对国家权力的一种监督权,反映了刑事诉讼主体性理论、程序公正理论、多元价值平衡理论的客观要求.律师在场权是对侦查权的一种制衡,许多国家及相关国际文件都确认了律师在场权.在我国尽快确立这项权利,有利于公正的侦查程序的建构,对遏制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等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在场权、侦查讯问、诉讼主体
D915.1(法学各部门)
2006-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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