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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3933.2006.04.025

试论警察盘查权与人权保障

引用
警察盘查权包括当场盘问权和检查权和继续盘问权,其中,当场盘查是任意性行政措施,继续盘问为强制性行政措施.警察盘问权是一种由警察在没有中立机关干预下随机实施的一项措施,决定了自由裁量权较常态下要大的多,导致了侵犯人权现象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经常使用拉网式的盘查,盘查执法随意性过大,对盘查理解偏狭和滥用盘查权.因此,必须进一步改造盘查权,对盘查的对象、时间、继续盘查的地点严格限制,将盘查纳入刑事检察监督的视野,提高警察素质,加强人权教育,严格依法办案,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切实保障公民人权方面寻求最佳结合点.

警察、盘查权、人权

24

DF34(行政法)

2006-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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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3933

13-102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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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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