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28.2018.02.006
论生态法的基本原则之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生态法的基本原则,在生态法中起着指导性的意义,作为有效连接生态法律活动与生态法律责任的枢纽,其在实现生态正义与生态公平的法律现实意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预防原则是人类在应对生态危机的经验过程中自觉做出的选择,从符合生态法发展规律的角度来看,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则.同时由于生态损害治理的不可填补性,在保护生态环境上不能仅依靠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更应该重在事前进行预防.在我国,预防原则已经被确立,并且通过制度上的运用,对减少生态损害的发生和促进生态环境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预防原则、生态法、生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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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经济法、财政法)
2018-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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