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28.2017.01.020
网络技术帮助行为入罪类型之检视
快播案宣判落幕,但是对于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网络技术帮助行为的刑法规制问题仍然讨论不断.网络技术的多样性使得其在不同犯罪情形中的地位不同,责任认定就存在争议.本文从网络技术行为本身出发,从不同类型出发,区分不同犯罪活动中技术帮助行为的作用和影响,从而认定其刑事责任.分类讨论技术帮助行为本身即为实行行为以及作为和不作为形式的技术帮助行为两类问题,在厘清中立帮助行为概念的基础上,结合《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相关罪名,检视不同类型网络技术帮助行为的入罪路径问题.
实行行为、中立帮助行为、帮助的故意、不作为、拒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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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6(刑法)
2017-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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