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28.2016.01.001
中国司法独立的前提条件剖析
关于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方向,学界仅达成司法独立的应然性共识是不足的,还要就支持这种共识的前提条件给出判断,这不仅具有学术层面的必要性,也具有实然角度的紧迫性.中国司法独立的前提条件可以从权力运行三个层面的实态作出转化:由“专政”统治模式向常规统治模式转化,由革命教化政体向建设型政体转化,由法律渊源向法律形式转化.只有转化后的制度样态,才能为中国司法独立提供可行的前提条件.
中国司法独立、统治模式、政体形式、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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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2016-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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