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28.2015.04.006
单位刑事责任的再思考——以单位犯罪立法解释为视角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即有关追究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立法解释.该立法解释对未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如何适用刑法的有关问题做出了规定.解释出台后,引发了学界的许多争议,一是对立法解释扩大单位犯罪的范围提出质疑;二是质疑仅仅追究单位成员责任无合理依据.本文试图从单位刑事责任的本质寻求上述争议的解决方式,并通过对单位刑事责任的再思考,提出对我国单位犯罪体系构建的几点建议.
单位犯罪、单位刑事责任、责任分离、双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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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1(刑法)
2015-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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