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28.2015.03.003
事业单位的分类与事业组织的界定
目前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依照社会功能以及资源配置情况对我国现有事业编制内的单位进行分类,并分别改革.分类标准缺乏对事业单位这一社会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分析,以及事业单位法律规范属性的分析,未能揭示事业单位作为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更多的是对事业单位现状的归类描述,对目前杂乱无序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清理意义,是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的过渡性标准.本文认为,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特色的国家事业制度,还需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从组织的社会功能、价值目标、法律属性等方面对事业组织予以明确界定.
事业单位分类、事业组织、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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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行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行政法治视野中的事业单位改革研究》立项号:13XFX007
2015-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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