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28.2009.04.023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之可行性探析——制度设计与立法完善
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可行性,不仅仅是一个理论层面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操作层面的问题.刑事和解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真正得以贯彻实施,必须要在自愿和解等原则指导下对适用和解的前提条件、案件范围、基本程序及对和解的处理方式等作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并且要在刑事立法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改与完善,以保证刑事和解的适用拥有明确、充分的法律依据.
审查起诉、刑事和解、可行性、制度设计、立法
24
DF73(诉讼法)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6-10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