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28.2009.04.012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价值之法经济学证成
自2004年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起,我国已相继出台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确立,符合经济学原理,具有深刻的经济背景;其制度设计能够降低社会总体成本,提高社会总体福利,维护社会总体公平.但要该制度真正发挥立法者预想的功能,还必须依赖于于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共同作用.
缺陷产品、召回、价值、经济分析、惩罚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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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经济法、财政法)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食品召回立法对策研究"08CGYD062YB;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食品召回法律规制研究"B08ZF05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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