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28.2003.04.003
法理和中国的法律渊源体系
法理作为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是基于现实的明智选择.本文从理论上阐明法理的具体指称;在技术层面上则以疑难空白案件为平台,通过法理—判例—法官造法三者互动关系的考察指出法理作为我国法律渊源的现实性、必要性、可能性,最后落实到中国法律渊源体系的重断构建.
法理、法律理性、实在法、习惯法
18
DF0(法的理论(法学))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