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28.2001.03.023
赋予检察机关有限民事公诉权的理性分析
本文作者认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是各国立法通例,并与其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相吻合,有利于保障审判独立和实现司法公正.但国家干预是有限度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应仅限于攸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几类案件.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民事公诉、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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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D926(中国法律)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0-61
10.3969/j.issn.1008-8628.2001.03.023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民事公诉、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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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D926(中国法律)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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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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