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28.2001.03.022
民法视野中的婚内强奸罪
婚姻使男女双方从性行为主体角度获得了与对方同居的资格,夫妻双方获得的是向对方的同居请求权,而非对对方性的支配权.妇女性权利是妇女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由他人支配和行使,包括其丈夫.从利益衡量和妇女解放运动的趋势看,婚内强奸亦应成立强奸罪.
强奸罪、婚内强奸、婚姻、同居
16
DF624(刑法)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8-59
10.3969/j.issn.1008-8628.2001.03.022
强奸罪、婚内强奸、婚姻、同居
16
DF624(刑法)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8-59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