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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8779.2004.03.010

禁用高毒农药--农作物病虫防治策略探讨

引用
@@ 2004年2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使用和销售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知>(桂政办[2004]13号),要求自2004年6月1日起,全区范围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和在各类作物上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混配制剂.禁用高毒农药(简称"禁高",下同)后,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消长、灾变规律必将发深刻变化,农民防治行为与用药习惯一时难以转变,如果病虫防治策略、技术手段、高毒农药替代品种跟不上,极可能导致病虫灾害暴发流行,造成大面积减产失收,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甚至社会稳定.及时调整"禁高"后广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对策是新形势下农业生产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广西各级植保部门围绕"禁高"主题做了一些有益探讨,取得初步成效.

高毒农药、作物病虫防治、农作物病虫害、高毒高残留农药、壮族自治区、甲胺磷、广西、病虫防治策略、政府办公厅、有机磷农药、重大课题、植保部门、灾变规律、影响农业、销售、替代品种、社会稳定、人民、经济发展、混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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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35(病虫害及其防治)

200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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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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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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