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6.05.024
论税的基本概念的重构——纳税人权利的视角
税的观念、理论、制度由国家本位、义务本位向纳税人本位、权利本位的转型要求必须对税的基本概念重构:"租税"应为税的新名称,"租税是人民为享受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款"则应成为税的新概念,"受益性、法定性、强制性"应成为税的新特征,纳税人应为"税款的一切实际承担者"而不能仅指"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权仅仅是税的权利和权力的统称而不能将其复杂化,只有形成纳税人意识才可能真正形成纳税意识.
税收、基本概念、分析检讨、理论创新、纳税人、税权
D9(法律)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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