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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3687.2016.03.012

论循环经济法的定位

引用
“循环经济法的定位”是进行循环经济法研究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一个基础理论问题.对此问题的研究,目前尚处于“内部混战”的初级阶段,评判标准不一,观点林立.本文通过整合现阶段的研究成果,探讨循环经济法定位“迷失”的原因,并将问题聚焦在定位标准的确定上,提出调整对象是定位循环经济法的唯一标准,进而论证循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畴,表明循环经济法应定位为经济法.

循环经济法、法律部门、调整对象、定位、经济法

D92;X70

甘肃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制研究中心科研资助项目《我国农业循环经济政策法制研究》GSCELCYT15002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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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687

62-1198/D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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