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87.2016.03.006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困境及其出路
惩罚性赔偿制度已在立法实践层面达成基本共识,但其理论发展仍然面临深刻的解释困境;一方面与传统民法的“同质补偿”、“损害填补”原则相冲突;另一方面,制度实施中一直遭受“私人执法”的误读,存在着正当性质疑.惩罚性赔偿因袭英美法实用主义的演化路径,难以在公私法划分的法律理论中获得完整、自洽的解释.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研究不应当囿于狭隘的部门法划分,必须深入至社会实践层面考察,并循此规律进行制度设计和立法扩展.
惩罚性赔偿、损害填补、私人执法、社会失范、社会整合
F12;G02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