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87.2015.04.007
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中相关市场界定问题研究——基于“奇虎诉腾讯垄断案”终审判决的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的终审判决,在法律适用逻辑和事实认定方法上进行了探索,形成了值得研究的裁判要旨.相关市场界定及其明确性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规范性前提要求.但由于互联网行业的特殊性,其相关产品市场事实上难以明确界定,同时市场份额的认定作用减弱而其他因素的认定作用增强.对此,需要对“相关市场”法律规定的逻辑价值和操作方式加以分解,在保持逻辑价值的前提下,改造操作方式.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可以不主要依赖对相关市场的明确界定,而采取对相关市场予以“基本界定”,并通过证据识别与个案事实最密切联系的竞争约束,同时综合考虑其他不依赖相关市场界定又有助于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因素.以此沟通个案中相关市场界定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之间的途径.
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基本界定、替代界定
D92;D9
2015-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