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87.2015.04.003
论从邦联条例到联邦宪法价值取向的转变
联邦宪法是在邦联条例的基础上制定的,继承了邦联条例一些基本的原则.但是,联邦宪法构建的制度与邦联条例有着根本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可以从二者的文本结构上得到集中体现.邦联条例是各主权州之间协议的产物,奉行“州权至上”原则,其构建的邦联政府并无实质性权威,邦联只是各州利益协调机构.联邦宪法是按照“人民主权”基本原则制定的,构建的是“二元主权”的联邦制度,联邦政府具有实质性的权威.之所有具有这样的差异性,在于邦联条例和联邦宪法是特定历史阶段人民不同价值取向的产物.从邦联条例到联邦宪法的历史发展,体现了宪法价值取向的转变.
邦联条例、联邦宪法、价值取向
K71;DF2
2015-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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