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87.2014.06.007
科学立法的内涵
科学立法的内涵在四中全会决定中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是立法理念;第二是立法对象的选择;第三是立法体制;第四是立法程序;第五是立法队伍.这次四中全会的文件举例中突出了对科学性的要求.
第一,就立法理念而言,在决定中强调立法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每一项立法的精神,也反映了对依法治国的拥护.把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穿立法的全过程,这里需要说明两点:一是公平公正的分配参与立法程序,保障社会各方利益主体能够参与立法的过程,保障他们的话语权,保障他们的利益在立法程序当中能够得到体现,防止立法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保护伞,也成为实现部门利益的工具.
科学立法、立法程序、四中全会、立法理念、地方保护主义、以民为本、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利益主体、立法为民、立法体制、立法对象、公平公正、公平原则、法的精神、部门利益、全过程、科学性、价值观、话语权
A84;TS2
2015-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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