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759.2010.01.007
论明清时期业权的众业形式——以徽州文书档案为例
在明清时期的徽州,众业是一种重要的业权形式,众业是已经分家析产的各支派族人共同占有的产业.众业的性质是除非经过全体众业人或众业人代表同意,众业的个人不能擅自分割的产业.众业的特征是众业人不能擅自处分众业、众业人之间具有宗法关系,众业人对众业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业权、众业、族产、共业
DF042(法的理论(法学))
201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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