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759.2007.06.009
论司法效果——基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的思考
当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纠纷突出,社会价值与社会需求日益多元化和多样化.与之相随,社会主体对于司法正义的追求已逐步被赋予了更多价值意义.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作出裁判时面临两难选择:是坚持法律效果的标准,还是遵循社会效果的标准.针对这种现象本文对两标准进行利弊评价,提出法官裁判应充分考虑二者之间的关系,把二者都作为裁判正当性的来源,最终达到实现司法正义的目的.
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互关系
DF8(司法制度)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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