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759.2007.04.001
关于完善刑事简易程序构造的探讨
刑事简易程序是在普通程序的基础上对诉讼程序进行简化,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程序法律规范所确立的并由一定的诉讼目的所决定的控诉、辩护、裁判三方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在我国简易程序中由于控诉方空缺,破坏了诉讼中的控辩平衡.通过改革庭前程序、建立证据开示制度以及加强被告人权利保障来加以完善.
刑事简易程序、诉讼构造、证据开示制度、控辩平衡
DF73(诉讼法)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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