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810.2020.12.001
辨析《证券法》之外的各种证券
中国《证券法》列举了证券的若干形式,并授权国务院认定其他形式的证券.证券的形式千奇百怪,变化无穷,可以是公司股票、债券或存托凭证,也可以是理财产品、信托产品、P2P投资、证券投资产品、金融期货、金融衍生产品或标准化票据.对于各种形式的证券追根溯源,可以呈现中国证券市场各监管部门的职权划分状况.明确各种可以或应当被界定为证券的金融凭证,有助于明确相关的监管机构,有助于保护投资者,也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通过法律法规、法律解释或司法解释,制定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证券的定义,以辨别和规制各种形式的证券.
证券、证券法、金融凭证
2020-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