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810.2018.12.017
这家服装企业信用证结算风险是如何发生的
案情简介山东一家从事服装出口的企业, 2013年8月与韩国买家签订了贸易合同, 金额为USD105073.40,结算方式约定为信用证,货物发到美国.2013年12月17日,企业出运后通过信用证的通知行(企业所在地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交单,通知行在审核单据无误后向开证行寄单.2013年12月24日,通知行收到开证行的拒付电,拒付理由是:客户的检验证明与买家的检验证明不一致.
2019-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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