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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政府引导基金之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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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取消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资”2015”39号,政策的秋风又一次浇灌了创业投资企业的心田。国有股转持是指将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IPO的含国有股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而社保基金将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上再延长三年禁售期。《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创投机构和引导基金经审核批准后,可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通知》的初衷正是提高国有资本从事创业投资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国有创投机构和引导基金加大对中早期项目的投资。近年来,北上广地区、江浙等沿海地区区域经济增长迅速,政府引导基金掀起热潮。根据清科集团旗下私募通统计显示,从区域来看,江浙地区政府引导基金比较集中,但是平均目标规模相对较小;福建省较为突出,厦门产业引导基金成立于2014年,目标规模100.00亿元人民币,首轮募集金额50.00亿元人民币,由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主要投资于投资计算机与通讯设备、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旅游会展、航运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除此以外,可以看出,得益于西部大开发,处于第二梯队的云贵等西部内陆地区近年来悄然崛起。

政府引导、创业投资、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通知、沿海地区、创投机构、义务、人民币、西部大开发、信息服务、厦门、投资引导、投资企业、投资机构、通讯设备、生物医药、审批事项、社保基金、区域

F83;F1

2015-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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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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