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810.2014.10.018
混合所有制改革,PE资本“等风来”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它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等,此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成为国企改革的探索主流。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很多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共同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企持股比例相对较大,从而导致民营资本丧失话语权,市场机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鉴于此背景下,清科研究中心近期发布的《2014年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报告》,将从国企改革的基本路线切入,剖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性质、目的、根本方向以及西方所有制经济的理论性与实践性;同时分析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路线,着重解析民营经济及VC/PE机构参与改革的机会及方法,并从不同行业中甄选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进行分析,最后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尚存在的不足及未来发展展望,以期为VC/PE机构及企业未来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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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D6
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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