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810.2012.04.010
解决小产权房需有治本之策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蔡继明表示:"既然法律认可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为了增加农民(包括集体)的非农业收入,为什么不允许农民通过用于房地产开发获得更高收入呢?对于建立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小产权房,要承认其合法性。"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财经大学教授郭松海指出:"从发展来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要‘同地、同权、同价’,公开、公平、公正地交易,大小之分无从谈起。因此,应将所谓小产权房正名为农村房地产。"
小产权房、治本之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全国政协委员、国有土地使用权、大学教授、非农业收入
F293.3(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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