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2777多万元引起纠纷
@@ 案情2002年9月9日,申请人东营鲁能方大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被申请人深圳市英迈尔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乙方,以下简称乞方)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约定: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管理甲方资金(或资产)人民币5000万元;2.合同期满,乙方除偿还甲方委托资产人民币5000万元外,乙方另按委托资产总额10%的比例支付给甲方资金占用费人民币500万元;3.资产委托期间的资产经营风险由乙方承担.
资产委托管理、人民币、委托资产、被申请人、合同期、资金占用费、资产总额、全权委托、经营风险、协议书、深圳市、签订、东营、案情
F83;DF4
200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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