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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模式的扁平化

引用
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模式随着检察工作的发展而不断变迁.现行公正高效的改革目标及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进行案件管理.但案件管理的真正主体应为整个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应建立全局性的扁平式案件管理模式,压扁管理层级,扩大管理幅度,实现案件管理的高效系统化运行.

管理层级、管理幅度、扁平化、系统化、开放化

21

D915.3(法学各部门)

2014-0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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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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