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3.01.002
我国刑法中的罪过形式理论再分析--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为视角
以故意的内部构造为视角,分析依不同的罪过形式理论而出现或可能出现的不同观点,在对各种不同的观点进行质疑的同时,追问相应观点理论前提--行为标准说与结果标准说、处罚条件说与构成结果说,可得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的观点.
罪过形式、结果标准说、行为标准说、处罚条件说、构成结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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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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