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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428.2002.03.007

侵占罪构成问题研究

引用
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分析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以代为保管、非法占为己有和拒不退还为核心.代为保管是侵占罪构成的前提.保管关系、委托关系、行纪关系、借用关系、租赁关系、运输关系、承揽关系、买卖关系、担保关系、提存行为等是财物"代为保管"状态形成的原因与依据.非法占为己有是侵占行为的本质.构成非法占为己有必须具备事先合法占有他人财物,具有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具有拒不退还的表现等三个必备条件.

代为保管、侵占、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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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5(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0-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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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428

11-319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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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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