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326/j.cnki.2095-9257.2019.03.008
从古代经典碑刻中的"孝"字管窥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观
关于唐玄宗(明皇)(712—756年在位)所书"孝"字,原迹刻石拓片,字高13厘米,拓片整高约3米,书于公元745年.
自古以来,在中国,一个具备真正文化修养的人,就意味着要成为掌握汉字的大师.历经中国历史的累世更迭,这种表意文字—其字符主要是意义载体,而非语音载体—构成了中国文化传统.汉字作为这个疆域辽阔、有着多种方言的帝国中一种交流和教育的共同媒介,为文化凝聚提供了保障,创造了时空意义上的统一.所有高级的教化行为,即希腊派地亚式的教育 ①—这一古希腊的文化概念或许就可按照其形式上的意义用来描述中国的情况—都是基于汉字知识.确切地说,一方面通过阅读,尤其是对经典哲学、史学和诗歌文献的阅读,另一方面通过个体的书写行为来实现.但在中国,书写不仅仅是一种交流手段,而且是最重要的艺术训练之一,甚至是最受推崇的一"艺",与绘画、诗歌、音乐曾共同构成教育的根基.以前,中国人从小—只要来自较高的社会阶层—就要学习如何与毛笔和墨汁打交道,学习掌握这门精湛艺术的技巧、精神和美学原则,并且在深层意识上,通过书写活动体验到贯穿始终的、柔缓却又具有强烈感知力的、塑造个性的形式力量(Macht der Form).书法艺术的这种功能,在(我们)西方艺术领域中只有音乐与之相提并论,因为后者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充满生命力和实践性.当然,中国的文字并非纯粹的形式构成体,它同时也传递出清晰的内涵,也就是说,文字与包括哲学、历史和诗歌在内的中国古典文学密切相关.
J292.24(书法、篆刻)
2019-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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