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14X.2013.04.029
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及其完善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的完善与否体现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当前地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虽已明确程序控权、公众参与、决策行为期限、决策风险评估和决策后评估等内容,并已经界定范围、决定起草、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审议决定、事后评估等系列流程,但是尚存在对重大事项界定不清、专家论证与公众与参与缺乏制度规范、对相关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不足等弊端.今后的立法完善应当进一步细化决策事项,同时完善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智力支持系统以及合法性审查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完善
D922.11(中国法律)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宪政文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转型"项目号09G-18;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2013年度规划课题"民主宪政视阈下的广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研究"项目号13G01
2013-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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