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体系化视阈下比较教育法研究的范式转型

引用
我国教育法治建设已经迈向体系化时代,为此我们应当变革比较教育法的研究范式,树立方法论上的自觉意识.在理论根基上,教育法作为公法,深受本国意识形态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故而应当坚持差异性预设而非相似性预设,以包容、多元的态度面对各国规定的差异.在比较方法上,应当立足于我国的教育法治实践,从法律规范比较走向以功能比较为主,综合规范比较、文化比较乃至跨学科的比较方法.在比较维度上,应当添入历史、文化与体系之维,通过对各国教育法治独特的演进逻辑、法治文化以及法律体系的比较,切实发现各自的意义及可比性.

比较教育法、方法论、教育法典

43

G40-032(教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BFA180071

202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3-6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高等教育研究

1000-4203

42-1024/G4

43

2022,43(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