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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3570.2015.06.004

从广交会举办单位表述看广交会办展体制的历史变迁--兼与《辞海》等工具书商榷

引用
长期以来,关于广交会(即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的举办单位,有各对外贸易公司“联合举办”之说。实际上,各对外贸易公司“联合举办”,只不过是对外的“名义”。各对外贸易公司在广交会的会务工作中,只参与邀请提名(主要是早期)和组织交易团的工作(改革开放后逐步退出)。广交会实际举办单位,是广东省(广州市承担重要角色)与外贸部(今商务部)。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前,外贸公司“联合举办”说还勉强说得过去的话,那么到1993年之后则完全不成立了。表达与实践的背离,折射了中国经济体制的转型中,对外贸易市场多元化发展的面相。

广交会(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举办单位、办展体制、历史变迁

G252.7;F752.62;D929

2015-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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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广角

1672-3570

44-1676/K

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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