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的法律思考
我国目前以责任认定为核心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存在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对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在理论上和实务中均存在不同认识,导致了巨大的争议,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针对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的弊端,应将事故责任认定的权力回归人民法院,建立完善以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取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设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推行指导性案例等交通事故处理模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处理模式、完善建议
D925.3;F840.61;F270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1-8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