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权利空间的拓展 --农民迁徙自由的宪法学分析

引用
迁徙自由是人们追求幸福、实现人生价值和目标的"复合性"权利,它在整个宪法权利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以限制迁徙自由为实际内容的户籍制度,造就了不公正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阻隔着人们以自由迁徙的方式完成"地缘的结合"和"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并直接形成了与宪政精神的抵牾.迁徙自由体现着对人的价值的宪政关怀,它为农民自身的全面自由发展及其权利的拓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瓦解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并祛除由此而生的城乡歧视、城乡差别提供着制度上的契机与可能.同时,以农民为主体的自由迁徙有助于形成政府间竞争博弈的宪政权力结构,有助于形成宪政所必需的公民意识和政治理性.只有当农民以具有完善人格和个人理念的"自由公民"形象出现并真正成为政治关系的完整主体时,才能为宪政和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迁徙自由、农民、宪政

12

DF2(国家法、宪法)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7-2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与社会发展

1006-6128

22-1243/D

12

2006,12(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