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183(s).2017.08.005
社会变迁与民法体系建构
民法体系的建构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内在价值体系的建构,另一方面是外在逻辑体系构建.随着社会的变迁,民法的外在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变化需求,其本质原因是民法的内在体系也在发生变化,这种社会的变化将会对民法体系的建设工作产生深刻的影响,而这种建构应该适应社会变迁和中国基本国情,符合发展需求.文章认为这两种体系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关系,不管是民法的外在还是内在的体系建设都应顺应社会发展的规律,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进步.
社会变迁、民法、体系、建构
2018-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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