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183.2015.08.060
浅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争端机制
现行的CA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主要是由《CAFTA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的协议》(以下简称《争端解决机制协议》)、《CAFTA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及CAFTA各成员国间签署的双边投资协议.这些协议及条约组成了CAFTA投资争端解决的法律依据,但仍会产生条约适用及争端解决等问题.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正式建立,双方投资合作的领域在不断扩大,投资争端也在不断上升,所以健全CA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意义深远.
CA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DF9;F2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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