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183.2015.08.019
论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
刑法学上的犯罪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所谓作为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身体活动去实施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形式;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本身具有能力能够实施而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形式.而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不作为又分为纯正不作为和不纯正不作为.就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来说,虽然它与作为犯共用一个犯罪构成,但是其犯罪构成结构上与作为犯又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由于不作为的复杂性,其一直是行为理论上争论的焦点问题.文章通过查阅整理大量资料对不作为犯罪的义务以及不作为犯罪的构成等问题深入分析,个人认为不作为犯具有行为性,其行为性对于确定不作为犯罪的犯罪范围、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有很重要的意义.
刑法、不作为、行为性
D92;D91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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