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首富”为亿元贷款向行长行贿4000万
一直以来,他被称为”江门首富”,2011年9月,他因涉单位行贿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接受调查,但其行贿对象一直未被揭晓,并引发坊间猜测.按事先承诺,2005年5月,梁广义及公司另两位股东梁伟东、梁少勋与林建忠签署了一份书面承诺,约定天健集团所持有的新会美达公司股份利润的20%属于林建忠.
广东、江门、贷款、单位行贿罪、司法机关、书面承诺、事先承诺、强制措施、签署、利润、集团、股份、股东、对象、调查
DF6;D92
2013-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6